星期日, 8月 24, 2008

自我提醒

所有在自己身邊所接觸的人、事、物都有獨特的"美"。

人-看得不順眼,事-看得不合己意,物-看得過份平凡。

看不到"美",不是"觀點與角度姐!"這個萬能藉口,而是自己的心眼完全沒有打開,被罪主導,把神背後的深遠作為視若無睹,全因為內心沒有愛。愛多姿多彩生活的我,要好好靜下來吧!

舉重選手舉起比自己體重重一陪以上的動作是"美",葉上的露水是"美",弟兄姊妹為教會事工賣力是"美"...etc

內心有"愛"就能看到"美"

1 Comments:

Blogger Ivor said...

你係唔係9號仔呢?

8/26/2008 11:26 下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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